深府行復〔2021〕1251、1254、1258、1260、1261、1267、1269號
申請人東益揚配件(深圳)有限公司:
你公司因不服被申請人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32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51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56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52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40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3033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31號(詳情見(jiàn)附表,以下統稱(chēng)《責令限期繳存決定書(shū)》)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,分別向本機關(guān)申請行政復議,請求依法撤銷(xiāo)上述《責令限期繳存決定書(shū)》。深圳市政府已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《行政復議決定書(shū)》(深府行復〔2021〕1251、1254、1258、1260、1261、1267、1269號),維持被申請人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32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51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56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52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40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3033號、深公積金責限〔2021〕02-2731號《責令限期繳存決定書(shū)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。你公司如對該復議決定不服,可自收到復議決定書(shū)之日起十五日內,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因通過(guò)其他方式無(wú)法向你公司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,現向你公司公告送達《行政復議決定書(shū)》(深府行復〔2021〕1251、1254、1258、1260、1261、1267、1269號)。自本公告發(fā)出之日起經(jīng)過(guò)六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
特此公告
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
2021年8月10日
(聯(lián)系人:權晶,電話(huà):0755-83057555)
附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