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府行復〔2020〕1997號
申請人深圳市宏影視聽(tīng)設備有限公司:
你公司不服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局作出的深人社工認決字〔2020〕110300148號《深圳市認定工傷決定書(shū)》,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。市政府已于2021年3月1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(shū),決定維持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行為。你如對該復議決定不服,可自復議決定書(shū)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因通過(guò)其他方式無(wú)法向你公司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,現向你公告送達《行政復議決定書(shū)》(深府行復〔2020〕1997號)。自本公告發(fā)出之日起經(jīng)過(guò)六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
特此公告
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
2021年3月17日
(聯(lián)系人:黃浩,電話(huà):0755-83053111)